最后的绝望
【特立独行的猪】 于 09/14/00 11:25:36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
终于看见了<侏儒之歌>的名字,国内正式出版物上关于罗大佑的文章里从来不提这首歌(这也是晴朗先生认为罗大佑本应该深深热爱的祖国大陆的政治现状造成的).我认为<侏儒之歌>在音乐上并不能算成功,但表达了当时很多人的心声(主要是大陆人).这首歌使我更加崇拜<罗大佑>,因为他体现了罗大佑音乐中一贯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他可以写一些风花雪月的作品,甚至还可以加入后来为亚运会义演的热潮中,而完全不必冒这种得罪人又赚不到任何钱的风险(实际上《皇后大道东》及其他作品成为后来国内文化、工商检查卡拉OK时的主要查封对象,罗大佑的版税收入应该因此减少很多)。和侏儒之歌同期的主要作品是美国摇滚歌曲《HERO》,流传于主要的大学里,由于是应时之作,音乐价值也一般,这些作品肯定是思想价值高于音乐价值。〈侏儒之歌〉体现了罗大佑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和强烈的正义感,说这首歌不爱大陆是愚蠢可笑的,他只是不爱大陆的一小撮人而已。
谈论一个艺术作品不能不考虑他的历史环境。
讨论罗大佑也不能从纯音乐的角度,正如罗大佑自己在音乐会上所言,他是一个“意识形态歌手”
因为我年纪比较大又号称心理专家,所以要谈一谈晴朗先生你个人的问题:你在人生观形成时期很不幸地看了一本叫〈中国可以说不〉的书,又因为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而躲过了亚洲金融危机(当然你认为或别人告诉你这是因为别的原因),同时由于合同到期别人把香港和澳门还给了中国你激动自豪了两次,在这期间又因为大使馆被炸而愤怒了一回。所以你的民族主义情绪太强烈了,以至于你没有思考很多你应该思考的问题。按你现在的思想状况已经理解不了罗大佑和很多东西了。
本人初来乍到,本不应该对前辈您说三道四。但既然您已经厌恶罗大佑而我还一如既往的热爱,所以忍不住要从为罗大佑辩白的角度说您两句。当然我为了能在您认为罗大佑本应该深深热爱的祖国大陆生存下去,您认为罗大佑本应该深深热爱的祖国大陆的现状已经不容许我说更多(实际上已经太多如果有人举报的话)。所以从尽社会责任的形式看我都有点象罗大佑了,但从深度上又比罗大佑差很多。我想主要有三个原因:1、我水平比罗大佑差。2、罗大佑在香港,没有档案。3、我的英语不如罗大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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