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下晴朗的话题,请允许偶再开个贴说……    


【Lucretia】 于 10/01/00 18:35:27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先转两个锦瑟上前些日子的贴。都是老掉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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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說的這個雅俗的事兒﹐俺不太插得進嘴。天下音樂﹐山外青山樓外樓﹐俺自個
兒雖然好達明﹐並不以此為雅或者為傲。不知道為什么﹐覺得聽達明的人最容易形
成黨同的小集團(伐異大概還說不上)﹐難道只是“知音少﹐線斷有誰聽”﹐還是剛
好咱這些有孤芳自大的酸氣的小資層容易喜歡達明。不管怎樣﹐俺倒是相信﹐達明
怎麼說也街知巷聞不起來的。這點同志們大可放心。因為他們所關懷的題材﹐其
實並不太帖近人民群眾的心思。就比如他們在八十年代就能唱出禁色﹐而到現在壇
上還有義士要高舉寶劍對同性戀斬妖除魔。這裡面的距離怎麼量﹖就算是如今世人
多好“媚雅”﹐能媚到達明頭上的也不會太多吧。----光老黃一把妖艷的聲音﹐已
經嚇走一大半兒人。剩下我們﹐安心穩作一小撮。

人漸漸老了﹐Luc說“太把自己當回事﹐太輕視那些我認為沒有記號的人”﹐我這
裡也是77煙。雖然這已經不和達明相關。其實人越來越老﹐就越來越覺得不應該拿
自己太當真。但是有些記號還是不肯放棄的﹐而看見同樣記號的人在人群中﹐一經
認取就再也不肯撒手。自己也覺得真是有病得很。----是有病吧﹐都一把年紀了﹐
還總相信自己和身邊多數人多少有些不同﹐(非關達明)﹐相信天下只有那几个稀有
動物恰好是你的知音。不知道再老一些﹐又會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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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之二------------------------------
我楼下刚代表同志们检讨了一把小资,你们就又在这里脱离上群众了。。。

顺着你们的话题延伸一下。有种语法我一直很不喜欢。就是“这里有喜欢XXXX的吗?”
隔三岔误总能看到论坛上有同志用这个句法练习造句。这个叉叉叉叉有时是达明
有时是别的许多歌手和乐队。喜欢用这个句法的人,我以自己的小人之眼看去,总
怀疑他们对自己的一点品味过于看得起,又并没有什么别的话可以成章。光放一个
名字在那里似乎已经是高尚品味的保障,雅人一等的明证。就象曾经这里还有位很
有耐心的同学没事儿不知是练习打字还是温习英文,打了一堆的乐队名,一个名字
一帖,全部只有标题。还有人跟在后面叫好。我觉得实在很富有幽默感。我以为,
不管是达明还是别的什么比达明更高雅万倍知音少万倍的东东,喜欢你自去喜欢,
但最好不要拿它帖在头顶当品味保证书使。

同事来我家参观我的CD架,夸赞我收藏可观,一边埋怨太太说,“都是你,尽听拉
圾,咱家那些CD一点都拿不出手。”俺听了委实觉得十二分刺耳。如果买CD听CD只
是为了拿得出手说得出口,那么还是大家一起聋哑好了。同事还有一句经典名言。
被问到,你喜欢听什么。他傲然说,JAZZ。接一句,“----美国中产阶级都听JAZZ。”

这我可真默然了。比起来,我倒觉得一个十几岁的喜欢谢庭峰的小孩子,会更可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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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吾当烹茶扫花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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