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诺贝尔奖--转贴
【cinky】 于 10/15/00 9:41:28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
“野人”诺贝尔奖
孙山
高行健的作品,以前看过一本《高行健戏剧集》,高的主要戏剧作品都在里面
了。从书中的序跋文字可以看出他当时的火爆----每一出戏排演时都很轰动。
那时候先锋文学在中国正盛行,什么东西看不懂就是好,他的东西给人的感
觉跟曹禺老舍等的当然都很不一样。不过俺那时已看过了名剧《等待戈多》等,
还记得有一个外国戏是讲机器人统治人类什么的,反正也是一个路子。跟这
些外国作品比高行健的东西当然也算不上新奇。那个集子里的东西除了云山雾
罩以外,还有些政治或现实的象征之类的,俺也只看得似懂非懂,莫辨深浅。
剧情隐约记得的只有一个《野人》,好像是把一帮人和神农架出没野人的传闻
搓揉在一起,可能算是对人类命运的关怀吧。但是到美国后,倒确曾见到两个
流亡作家在海外被人以非常的语言称赞过,一个是诗人欧阳江河,另一个人就
是已变成小说家的高行健。不料今年他竟暴得大名,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是不是能代表世界华人文学的最高成就?这一点很难说。但是从
评选方式看它显然很像是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要胜诉关键不是实际
情况如何而是要能提供说服裁决官的证据,因为“法官”裁决所具有的特权性,
实际上也不能保证评选结果不受评委艺术理念和政治导向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参
选的作品都是评委所易于了解的,当然就会有更大公正性,否则一个好的“律师”
和一份好的“提呈”就是决定性的。国人如对这样的过程有足够的了解,就不
会对诺贝尔奖的评选结果愤愤不平。很显然自然科学的评定标准不太容易受到人
为因素的影响,所以其结果往往也就具有更大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了解文学奖评选中的这种操作性,我们就对这次华人获奖的性质比较易于掌握:因
为评委被赋予的是一种裁决特权,所以并不能保证评选结果的绝对公平,很可能今
年的华人得奖只是评选委员会对过去一百年来无法给华人文学家颁奖的一项补偿,
另一方面因为大陆和台湾本土作家很难提交出让评选委员会作出正确判断的“提呈”,
所这一结果实际上也并不能代表是对整个华人文学界的准确评价,它真正代表的可
能只是一种对海外华人文学成就的肯定,也就是说这次选出的得奖者严格说来只能
算是是海外华人文学界的最高成就者。
200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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