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睡的男人 文/迈克 (大家乐一乐罢^-^)    


【Lucretia】 于 12/11/00 13:46:33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林奕华知道我要写这篇文字,有一万个担心。

用试探的口吻,假装不在意地问:“会不会是……像《我看苏青》那样的?”不会,也不可能会。然而他这样抬举我,令我的虚荣心一发不可收拾。我当然知道《我看苏青》的作者是谁。

“或者我会尝试写你的矛盾。”举个例子,因为性格上的这种分裂,他买衣服的时候便非常烦恼,挑的一方面是清丽童稚,另一方面是粗豪性感,既要做天使,又要当魔鬼,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老半天下不了决定。

一听到提起购物,他的反应很强烈:“请不要写我买很多东西,别人看了要误会我有钱的。”也难怪他杯弓蛇影。上一次我在《号外》写他,虽然短短几百字,据说也写得不尽不实,累他一个时期到处向人澄清,他其实并没有买下那条惹祸的裤子——千改万改之后居然也没有买?“我不是说你”,他喜欢采用欲盖弥彰的开场白:“我也知道写文章有时不得不夸张,但是下笔容易,当事人背着白纸黑字的黑锅,那苦处写的人不会知道。”

他确实不是买很多东西,除了在Agnès B.的店子。“纵使在Agnès B.也不算买很多。”顿一顿,觉得有补充的必要:“我是想清想楚之后才买的,而且绝对不会买了放在衣柜不穿。”算我眼浅罢,可是那种不买就不买,一买就同一件恤衫买八件不同颜色的手笔……“五件!”他急忙更正。

他很有辩才——既同闲杂人等辩,也与自己辩,什么都有道理,什么道理都可以在他这边。张爱玲的男主角心灵受了挫折,狠狠发毒誓:“从那天起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看林奕华的文章,我庆幸世界处处都是“不对”——要是一切称心如意,大概他不会拿起笔来,气急败坏地写,如泣如诉地写。作为读者,我们都是自私的,所以社会千万别对同性恋者一视同仁,正襟危坐的女权运动员千万别从善如流,无懈可击的梦中情人千万别在林奕华跟前出现……

这种“咒语”,以往他听了总有点不快,虽然并不迷信。自从当了健身院的新移民后,他由内至外都变得慷慨大方多了,大概不会再介意危险的玩笑。其实他深谙抢白的艺术,我常说:我和他的分别是路客和刀客的分别,我是只会得傻笑的前者,他是剑拔弩张把吃饭的家伙舞得虎虎生风的后者。然而写字的时候他多半是严肃的,最近他让我看《我所知道的悲惨世界》的宣传文字,问意见。我觉得似乎可以更活泼一些,他很懊恼:“我向来都不是以活泼取胜的。”

认低威是他的拿手好戏,别人都是经不起风吹草动的金枝玉叶公子哥儿,只有他是穷凶极恶的山贼。当中不排除福至心灵的计算——“读者喜欢看书中人怎样怎样惨,幸福快乐的故事没有人要看”——但也渗透着他对劳动人民的向往和偏爱。他对蓝领阶层情有独钟,否则不会赢得“屠房火凤凰”美誉,于肌肉的烈火中永生。

他的自恋,在认识他的人之间是个历久常新的笑话。以至大半年前《越界》小广告出现寻求林奕华文章剪报的启事,大家见到都笑着问:“是他自己撰写的罢?”他有询问别人意见的习惯,“你觉得怎么样?”是口头禅之一。可能也感到流露着对自己过多的关怀,解嘲地附加一句:“探探温度而已。”问得实在频密,渐渐使人怀疑他有兴趣的不是温度,而是与探热针的接触。

第一本文集快要出版了,他自是紧张。很早就定了用玉照作封面,然而照片拍了一批又一批,一直没有满意的。有一天打电话来,非常兴奋:“照片有了。拍得一点都不像我,我很喜欢。”美指和编辑似乎被他的选择吓呆了,大家僵着。终于又问我的意见,我看看照片,再看看他,小心翼翼答道:“当然如果你坚持要用,就用罢。不过你本人比照片好看多了。”他无限委屈地应承少数服从多数。

书原本分四部分:兄弟班、姊妹作、明星相和自拍像,后来也是因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恐防第一部分的说理气氛太重吓跑读者,结果把四道围墙打散,重新编排。这里听起来轻松,讨论的时候林奕华施展他三寸不烂之舌地看家本领,简直日月无光。“做人也是这样,先讲清楚道理,才放松神经嬉戏。”他的理性和任性同样令人吃惊。

游戏他也认真。“进念”一伙人聚在一起谈风月的居多,想得出的游戏他们固然玩,想不出的游戏他们也玩。有一次玩“假如大家一起掉进海里,只准救一个你会救谁”,每人把一个名字写在纸上,揭盅时发觉,30多人谁也没有写“林奕华”。名落孙山的当然不只他一个,但这事他耿耿于怀,若干年后还以不胜低回的语气回味。其实如果谁敢写上他的大名才是冒犯——他才不需要人救。

我向来很少以自己的感情生活当谈话资料——能用来骗稿费的无谓浪费在口舌之间——最近不知道在怎样一种心情底下,被林奕华套问了一些。尘埃还没有落定,他已经以训导主任的口吻说:“不是我说你,你太会为自己着想了。”换一个人说,或者我的反应不一样,但这话由他说,我始终心有不甘。

新近认识一个女子,几个人坐在一张桌子旁,就她一个较生,林奕华三言两语使出杀手锏:“如果可以选择,秀外慧中和冰雪聪明你会选哪一样?”大家马上热络起来。下一个问题:“放暗器和落毒药,你选哪一样?”我们三个只讲姿势的争着放暗器,唯独他选落毒药,因为“落了毒药对方要低声下气求你给解药”。别误会,不是耍手段,而是对草药有莫大兴趣。

看着他在生活中风驰电掣,有时不免动了恻隐之心。不是说细水长流吗?“我才不要细水长流,”他想也不想就反驳:“我要大河奔流。”恨不得蜡烛两头烧。一位编辑曾经苦口婆心写明信片劝他,希望他改改“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脾气。他带着迷惑的表情诉苦:“我再想想,我没有错呀,世界的确欠了我。”因为说得诚恳,简直教人不得不为他掬一把同情之泪。

对于前途,他有无限憧憬,舞台上,银幕上,文字中,处处都有他发光发热的空间。说到兴高采烈,他会关怀地垂注我的不长进。我当然希望他好,但那班轰轰烈烈奔向光明的时代列车实在没有给我留位子,没理由侧侧身挤上去作偷渡客。这种没志气他不了解。我唯有冒着被女权运动员乱石掷死的危险,举一个鲜明而不怎么得体的例子:对一个快要绝经的女人来说,惠康本周特价的月经带再便宜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劝她良机勿失入十打货只会令人啼笑皆非。

这么聪敏精明的一个人,一时的疏忽和糊涂变成人人津津乐道的佳话。林奕华的“误佳期”乌龙简直层出不穷:约人见面,在错误的地点等、在错误的时间等、早一天就去等;搭飞机,把班机号码当起飞时间;录电视,第四台按了第三台;漂白衣服,白茫茫中杂进一条五颜六色的孖烟卣。他喜欢埋怨自己不懂得生活情趣,其实他的情趣俯拾皆是。

校对自己的文章,他对标点符号的纵容很使我感到惊讶,就像逗号和句号都不过是一个徇众要求的应酬,主力是方块字。他文字的美,很多人都赞过了,这里不赘。我更叹为观止的,是文字多么顺他意,他要你知道的,文字忙不迭传达,不要你知道的,文字义不容辞守口如瓶。例如他的作者简介,“14岁发表写作……17岁投身电视台……19岁掷笔……”,忽然之间转为“1989年”怎样怎样,“1991年”怎样怎样,以巧妙的掩眼法带过年龄这个敏感的课题。

在不同程度上,林奕华和我都是完美主义者——西方学院派的说法,换成地道的广东话,是毫不值钱的“劳碌命”。因为对自己、对整个世界都有要求,自然恨不得什么都一手一脚亲力亲为,辛苦是辛苦,总胜过要热咖啡是得到温吞水、要麻婆豆腐时得到回锅肉。我这里写他,我也知道吃力不讨好——有谁比他自己写自己更出神入化?然而我并不认为枉作小人。毕竟,能令我写得这般畅快、这般开怀的人物并不多。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为什么不狠狠地放任?

1993年9月

签名:
吾当烹茶扫花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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