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盛世,“民歌”不朽[转贴]
【jimmy_qian】 于 03/25/01 23:43:40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
如果要把台湾风行一时的「民歌」译成英文,到现在还是个难题。是的,民歌短短五年盛世,留给台湾音乐史一个显赫的里程碑,也留下不少「悬案」:「民歌」到底是什么?民歌「消失」了吗?民歌往哪里去?
民歌的土洋定义
所有民歌工作者都记得一则啼笑皆非的往事。杨弦「中国现代民歌」打响民歌第一炮后,民歌运动风起云涌,青年人人传唱。此时「无听众作曲家联盟」龙头许常惠大概眼红,现身反对称呼这类歌曲「民歌」,所持理由是这类歌曲「既非现代,又非中国,更非民歌,只是西洋的东西。」慑于学院大佬的权威,根据陶晓菁的回忆,民歌只好委屈地自称「校园歌曲」。民歌大将从杨弦、李寿全、吴楚楚到李泰祥…,都不在校园,影响所及更不限校园,「校园」一词是个偏差的定义。相反的,自命创作中国歌曲的许常惠之流,其实作品不但不是中国、现代、本土,甚至连「歌」也谈不上,居然临头泼民歌的冷水,实在可悲。
争议点在:学界认为「民歌」一词的定义是「流传久远、作者不详」的歌。这个定义是哪里来的呢?是外国音乐词典对Folk Song的标准定义。依这个定义,民歌自然无法称为Folk Song。然而中国人对自己名词的定义,一定要依据外国名词定义作「反译」吗?「民歌」的体质大家心底都明白,只是言语上一下子撇不清。
感于哀乐,缘事而发
其实中国人自古具备对名词使用的智能:「歌」比较严肃,「诗经」里提到「歌以讯之」、「乐记」则说:「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歌咏」、「歌诵」、「引吭而歌」都具有精致崇高的涵意。而「谣」则比较乡土,除解释为小曲之外,举凡「谣言」、「谣传」都有口耳流传、俚俗的涵意。所以如果要精确对应Folk Song,应是「民谣」为宜。 那么「民歌」呢?切记,名词只是方便我们形容、沟通,未必要壁垒分明。在此把「歌」与「谣」定义区分开,能带给我们很多描述上的便利。民歌就是民间的「歌」,它可以有作者、也不必流传久远,老祖宗早就描述民歌的精神:「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汉书.艺文志)。民谣流传性强,民歌则作品性强;例如战国时期最著名的诗歌集屈原《楚辞》,根据民间曲调素材创作新词,追溯起来该是「民歌」之祖,民歌手或应初一、十五焚香祝祷才是。(所以我认为「民歌」简单对应Song或Air即可,如《伦敦德里曲调》Londonderry Air,即大家耳熟能详的「丹尼男孩」,不管是流传或创作,都让人联想相当的民风。)
陶晓清说民歌是「民间流行的歌」也不精确,因为民间流行的歌也有三教九流,「民歌」具有特定涵意,应予独立界定。近代台湾的民歌运动精神在哪里?我在此强调,这绝对是应该另定题材研究的课题,它是一个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柔性、自发而强烈的知识分子自觉运动,其重要性跨音乐、文化各界。我希望本篇的简述,不致让读者产生民歌问题单纯的误解。
民歌兴起的社会背景
首先,民歌运动无疑受到西洋音乐的刺激。从越战以来,西洋歌曲扮演西方青年自省的代言人,这种强烈的人文色彩,使台湾青年对陈旧的国语流行歌曲感到厌烦。我不愿厚古薄今高估当时青年对世事的了解,但也许是基于民族情感、革命者热情、或根本是盲目的冲动,杨弦、李双泽、胡德夫、吴楚楚…等人开始提倡「唱自己的歌」。其中杨弦发表的「中国现代民歌集」唱片发挥始料未及的效用,这个极度严肃的标题,在那个时代反而借力使力发挥原子弹般的威力;一九七五年四月老总统去世,社会充满急需重新自我肯定的不安,举凡风花雪月、歌舞升平的流行歌曲都被视为靡靡之音,成为被知识分子批判的对象。同年九月,杨弦的「中国现代民歌集」发行,使艺文界躁动不安的能量找到发挥管道,一下子年轻人全都拿起吉他和纸笔,投入有史以来最具体的音乐改革运动。
一九七七年金韵奖创办,金韵歌手取代浓妆艳抹的电视歌星,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代表作有如范广慧《再别剑桥》、邰肇玫/施碧梧《如果》等清纯而文学意味浓的作品。七八年有齐豫《乡间的小路》、陈明韶《伞下的世界》,以及轰动一时的《龙的传人》。七九年李泰祥发表《橄榄树》,把民歌推上专业化的高标准,到了八○年就出现流行音乐与民歌界线模糊的迹象,例如蔡琴、费玉清、张艾嘉、潘越云的作品等;有趣的是,刘家昌《小丑》、邓丽君新歌《小城故事》也换上清纯的面目。
民歌向流行音乐夺权
有人说,这是流行乐界收编了民歌。这是错误的,应该说是民歌向旧流行音乐夺权成功。八一年滚石唱片公司成立,实际上代表民歌主导流行音乐的时代已然来临。八二年,离金韵奖创立不过五年,民歌已剧烈而迅速的占据流行歌坛主流,如李宗盛、罗大佑、苏芮、潘越云、齐豫、文章、丘丘合唱团、黄莺莺…等,延续了民歌风格,但「校园」形象已然远去。唱片制作到宣传动辙上百万元,真正的校园「素人」歌手开始失去竞争力,根本挤不上台面。 「民歌运动」毕竟是激情下的产物,激情消失后,民歌前途必然受社会的检验筛选,不专业化是活不下去的。所以商业机制手法逐渐进驻民歌,民歌原班人马也成为后来流行歌曲主流。就这样,民歌就走上被自己颠覆而式微的命运。然而民歌「消失」了吗?其实不然,就像每个人的童年一样,虽然过去,但从未消失。
我不同意感时伤怀者的悲叹论调,因为民歌已完成阶段任务,如果停滞不前,顶多沦落到顾影自怜的小众音乐。现在它带给流行乐界一次彻底浴火重生,造就当前声势凌越西洋歌曲的盛世,终结本土流行乐永远矮人一截的自卑,谁曰不宜?无论如何,现在流行乐界新歌手讲造型、讲包装的做法,确是始料未及的。我现在时常与流行音乐工作者接触,也隐然觉得前辈流行音乐工作者隐约的不确定感,及对情况失控的焦虑。流行音乐像潮流,能载舟也能覆舟,当工作者感到「随波逐流」或「时不我予」的时候,失落感可想而知。
永不过时、永不灭绝的「人民之声」
现在如何重新定位「民歌」?我想有两方面。其一,它是己成为历史的音乐潮流,我建议大家统一称它为「民歌运动」(全盛期约在1977~1981)。其二代表某种音乐风格,可以出现在任何时间。它是发乎人民的(非学院作品)、不追随潮流的、朴素的(愈少商业包装愈好)、简单的(不必受过专业训练),内涵发乎自然(也就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这就是「民歌」,请把学者的迂腐定义丢到垃圾桶里。
从第二种定义来看,民歌随时随地可以创作,它是永不过时、永不灭绝的「人民之声」。正因为民歌代表不同时代的思潮,所以可以永久被欣赏回味。其实我最近收到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新民歌,它们已经悄然换上新外衣「世界音乐」。这种新潮流鼓励民歌手朝本土音乐探源,我并不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方向。但是音乐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自我反省和颠覆,新民歌的来到,我正在热切期盼。
签名:
不是一切歌声,
都略过耳旁
而不留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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