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几句
【jimmy_qian】 于 05/13/01 19:22:58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
问题的本质在那里,我看他们都没有说对。
首先是财产权。以前我们国家的所有制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什么是“全民所有制”?就是财产的所有权是大家的。所以后来悄悄改称“国有”,那是政府在撕毁合同,也就是政府毁约。为什么这么说,以前的说法是社会主义的剩余价值用于人民的福利事业。虽然职工的工资很低,但是我们实行了公费医疗,单位分配房子,并修建道路体育设施等公共事业。可是后来的情况就改变了。连道路也是要收费的。其实谁有权利下岗职工?国家有吗?没有。你先履行以前的合同再说。政府将全民的东西变成国有了,法理上就侵犯了全民的财产权。国有企业上市,有国有股,归国资局管。那也错了,应该将股份分配给全体职工才对。职工有了股份,他即使不在企业,照样可以分红。所以,政府违反了和人民的合同,又没有支付违约金,那就是问题的本质。
其次是投资权。现在有很多企业的职工拿很高的薪水,比如中国电信,再比如航空公司。为什么拿那么高的薪水,曰效益好。对吗?不对。首先要看一下,无论是电信还是航空,他们的投资款是哪里来的?我说,是从广大下岗职工那里来的。比如纺织工人,以前他们创造了效益,国家拿去了,投资了钢铁厂,电信和航空。而那些交了那么多钱的职工获得了什么呢?下岗,看不起病。他们创造的价值难道不够他们养老吗?我看不仅能养老,他们还应该是中国电信的股东,你应该分红利给他们。
就以上两条就可以看出,财产权和投资权被剥夺了。现在产业转移以后,你让他们做什么去。薄熙来在大连说:“大连每年光搓澡就被搓走了几个亿,那么大连下岗职工为什么不能去帮人搓澡呢?真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了。”那是什么话,放屁的话。下岗职工已经被剥夺了一次,难道政府还要他们被剥削第二次吗?既然宪法规定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那么你就按照社会主义的来。政府拿钱出来培训职工,上市公司的国有股票分给下岗职工。
所以下岗问题不那么简单,下岗职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按照《合同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和《国家赔偿法》来打官司,完全不必在电视机前哭哭啼啼的。
我看朱总理在国企改革这一点上面的许多说法是错误的,尤其是“抓大放小”更是错得离谱。倒是江主席前不久批评上海某区的“政府为纳税人服务”说法很正确。我认为政府首先应该为没有资格纳税的人服务。
签名:
不是一切歌声,
都略过耳旁
而不留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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