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
【jimmy_qian】 于 06/26/01 11:43:04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
写错字就是对人不尊重?写对字就是对人尊重?谁发明的定律?
签名:不是一切歌声, 都略过耳旁 而不留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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