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tah请进。
【大枣.】 于 09/09/01 21:27:22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
cheetah,有一点你说得对。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我的转发并不是特权而只是一项个人的行为,我从来都承认这里面有我个人的对帖子的判断尽管我力求做到客观和全面。
我提到过“沧海遗珠”的可能,因而你说的“对好帖子的无视等于漠视等于羞辱”我觉得是言重了——顶起码,我没有特意去无视某个帖子。也从来没有这种推论:大枣注明转发的才是好帖子。我只是和大家一样参与论坛的个体,也许多点精力帮忙转发,又担心转发重复而时常要跟句废话(我在定期做俱乐部邮件的备份,重复发帖对此有一定影响)——但这只是我个人的行事。请你在“讨厌”之前了解这一点,我不是职业转发者我也无权为俱乐部来代言。
具体到你的[url href=http://www.giveme.net/givemebbs/showAnnounce.asp?id=768872]那则长帖[/url],当时我点击进去但确实没有细看,因为周五上午一直在开Conference Call,直到中午时才匆匆浏览了两个论坛,看到你之前那则关于罗大佑和李商隐的讨论,觉得资料汇编得很全于是转发到俱乐部(事实上当初讨论时就有过转发的计划,奈何讨论的帖子较多较短,所以没动)。而那则长帖,我只看了开头,是cheetah和大佑聊天时的摘录,因为之前转发过就略了过去,后面的讨论未及细读,所以也未转发——你说是“落了珍珠,转了石头”,从现在看我觉得是落了这颗珍珠未发,但这并非由于有意漠视或拒绝欣赏。我对这两则帖子的作者同样始终保持尊重。
做了就可能有不尽人意的时候,不过cheetah,没有转帖是源于疏漏,这和我提过的价值观、和你的辛苦程度无关。相信与否在你,废话还是说这一句。
今晚,有时间重新细读这个帖子,不能说全然理解了你的意见但我认为这个帖子值得转发大家——所以我食一次言,在确认尚未转发以后就转发这最后一次。我弥补我的疏漏,这是我个人的判断。
因为这个你要质疑我是否可以理解罗大佑或是在消费罗大佑,我有些遗憾但不在乎,你不过是在重复一个过时的猜度。
我意识到我的絮叨,但原先的介意已经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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