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了吧    


myway99 于 09/10/01 0:32:55 加贴在 闪亮的日子

    俺印象中,做“已转俱乐部”标记的方式,是在去年上海演唱会前昔,针对论坛帖子量迅速上升的形势,为方便转发者和接收者,而由大伙商议做出的决定。而俺也和其他大多数只能通过俱乐部邮件接触论坛的朋友一样,对大枣等所有的热心转发者一年多来的认真负责心存感激。
    至于转甚末,这是每个转发者的自由,我想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他自己的标准,它们也应得到和帖子作者同样的尊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不要用那些“待遇”一类的世俗标准来看待,保持一种平常心好不好呢?

签名:
哦,我宁愿是一只麻雀, 而不愿是一只蜗牛, 是的,我宁愿如此,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 如果我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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